于明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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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涛

于明涛 直隶(今河北)深县人,1918年生。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家乡参加抗日斗争,曾任河北省深县小学教员、人民自卫军政治部宣传干事、河北游击军政治部宣传科长、冀中行署武装科科长、固安县县长、冀东三专署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参议员。1943年任冀东十六地委委员兼专员、十二地委委员兼专员。1949年随解放大军南下入湘,历任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书记、专员和湘南区党委委员兼行署主任。后调到湖南省委工作,任省委工业部部长兼省委工业办公室主任、省委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1959年任湖南省委常委、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省经委主任。1961年调中共中南局工作,任中南局委员兼中南局财贸办公室主任、中南局常委兼财贸委员会主任。1970年任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调回湖南省委工作,任省委书记。1977年在党的十一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77年后,调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省长和河南省委书记、省长。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83年调任新成立的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党组书记。是中国审计学会第一届会长。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87年在党的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夫人王荣英。

于明涛,汉族,1917年11月生,河北深州人。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深县简易师范学校毕业。早年毕业于河北深县简易师范学校。1936年至1943年任深县小学教员,人民自卫军政治部宣传干事,河北游击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冀中主任行署武装科科长,固安县县长,冀东三专署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参议员。1943年至1949年任中共冀东十六地委委员兼专员、十二地委委员兼专员。1949年至 1952年任中共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地委书记、专员。1952年至1953年任湖南省湘南区党委委员兼行署主任。1953年至1958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业部部长兼省委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工交工作部部长。1955年4月起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工业办公室主任。1956年起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1958年9月至1961年4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业办公室主任。1959年8月至1960年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湖南省经委主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业交通小组副组长。1960年10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其间:1960年12月起任中南局秘书长(至1963年6月)兼中南局财贸办公室主任。1962年2月至1966年任中南局常委兼中南局财贸委员会主任。1966年至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0年至1971年任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广州市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至1977年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湖南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8月至1983年1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7年8月至1979年2月任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2月至12月任陕西省革委会主任,1979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陕西省省长,其间:曾兼任省编制委员会主任。1982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副书记,1982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河南省代省长。1983年6月至1985年3月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党组书记,中国审计学会会长。1985年3月后任国家审计署特邀顾问。中国审计学会第一届会长。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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