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是指内脏、内分泌、代谢、营养、血液、胶原等疾病过程中所表现的精神障碍,又称症状性精神病。一般发病较急,急性期精神症状多见意识障碍。
目录
简介症状体征诊断检查治疗方案护理出院标准
简介疾病别名:症状性精神病
人体部位:头面部
就诊科室:精神科
相关系统:精神系统
相关药品:氯丙嗪 氟哌啶醇 奥氮平 氟西汀 帕罗西汀 丙咪嗪
症状体征1.一般发病较急,有明确的躯体疾病病史及体征,并有相应的实验室阳性结果。
2.精神障碍与原发躯体疾病的病情,多呈消长平行关系,精神症状的发生,在时间上与躯体疾病密切相关。
3.急性期精神症状多见意识障碍,精神障碍在原发躯体疾病的病程中,具有多变性、波动性、移行性和昼轻夜重的特点。
诊断检查1.系统的内科和神经系统的检查是十分重要的。根据不同疾病的诊断需要,进行必要的物理和生化检查,如血、尿、电解质、尿素氮、血气分析、转氨酶、脑脊液、内分泌功能、心电图、脑电图、头颅放射线、超声波和CT、MRI、SPECT、PET等检查。
2.精神检查首先仔细观察精神活动情况,如有无领悟迟钝、注意力减退、定向力障碍等表现,其次要注意有无意识障碍及其程度,如果确定有意识障碍,应考虑有无躯体疾病时精神障碍的可能。如无意识障碍,则要注意有无其他精神综合征的存在,如幻觉、妄想、抑郁、焦虑、欣快、遗忘等状态。
3.与合并有感染、中毒、躯体疾病为诱因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相鉴别。
治疗方案1.针对病因,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对有严重抽搐、高热、脑水肿者,给予抗癫癎药、物理降温及脱水治疗,同时应注意营养和支持疗法、脑细胞活化剂等治疗。注意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补充B族维生素及维生素C等。
2.要及时控制患者的精神症状,选择锥体外系副作用较小的药物,从最小剂量开始,边观察边试用,缓慢递增,待症状好转,即宜减量。如对兴奋而又有抽搐者,宜选用氯硝安定;难以控制的兴奋躁动患者,可用氯丙嗪50mg加入5%葡萄糖液60ml中静脉缓慢注射或给予氟哌啶醇口服或肌注,每次5~10mg,2~3/d。对抑郁患者可选氯丙咪嗪、氟西汀等,对有幻觉妄想者可投予奋乃静、氯丙嗪、氯氮平等。但需注意,伴有感染性休克者,在血容量未补足前不用氯丙嗪。
3.有智能障碍和性格改变的患者则以行为治疗和教育训练为主,并进行心理治疗和工娱治疗等康复措施。
护理1.按原发病护理常规,按精神科一般护理常规。
2.保持病室安静、光线幽暗,尽量避免外界不良刺激因素。注意补给营养及水份,预防褥疮。
3.应用抗精神病药物时,应特别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严密观察精神药物的副作用。
4.遇有不合作患者,可给予约束性保护。疾病恢复期,应加强心理护理。
出院标准原发病治愈,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可出院。如后遗有智能障碍、性格改变或神经系统局灶体征而短期内不能恢复者,一般不宜继续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