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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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亦称“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代表大会”,1914年6月15-23日在法国巴黎索邦学院举行,议题是“统一奥林匹克规章和参赛条件”。赞助者是法国总统普安卡雷,有来自29个国家的140人出席,其中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20人,29个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代表120人。组委会主席和大会主席均为顾拜旦。大会分为10个分会场,为各奥林匹克运动项目起草竞赛章程。由于这次大会时逢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20周年纪念日,因此大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庆祝活动多,达17次。会议结果是,奥林匹克五环旗(也是本届大会的标志)面世;决定奥林匹克竞赛分为必设项目与可选项目两大类,必设项目13个,可选项目8个;第1次明确了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各自的任务: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负责选派参赛运动员,并保证其业余身份;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负责提供仲裁委员会和组织比赛,运动员受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制定的业余比赛规则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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