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蓬,奉天(今辽宁)西丰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入延安抗大学习。曾任抗大总校太岳大队队长、辽北军区团长、西丰县县长、通化市市长。建国后,历任辽东省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第一届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