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屯

许家屯:原名许文元,1916年生。江苏如皋人。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历任江苏东(海)灌(云)沐(阳)民先队组织部部长,泰兴县委书记,泰兴泰州如皋边区工委书记,如西县委书记,苏中三分区、地委民运部部长,泰州县委书记,苏中三分区政治部主任、地委副书记,苏中分区副政委。1945年后历任苏中三地委书记,华东野战军十一纵队31旅、32旅政治部主任,副政委,29军87师、88师政治部主任,副政委。1949年8月后历任福建省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第一任市长),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工业部副部长。1954年任南京市委书记。1956年任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1970年任江苏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1975年任江苏省委书记,第一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1983年任中共香港工委书记、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0年2月离休,同年4月底未经批准经香港飞美国“旅游休息”。1991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91年2月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198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增选中央顾委委员,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中央顾委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