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中光
陆中光,1928年7月生,江苏海安人,大学文化,江西省地质矿产厅副总工程师、教授级局级工程师。主要学术成果:1978年以《为保证四个现代化对水资源的需求制定管理法规改革管理体制的建议书》上书党中央,得到采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起源。主持完成特大型多学科联合攻关科技项目《鄱阳湖区综合考察和治理研究》,获1990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名列第二;主持完成水资源类地质项目20多个,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共发表水文地质、水资源评价、国土地质、地学哲学等方面的论文60余篇。系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1991年获政府特殊津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