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美宣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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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宣 ,男,1936年2月生,安徽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从事电力工业工作40余年,对电力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有丰富的经验。编写大型发电机组的“事故处理原则”以及“运行各级领导工作条例”等,对确保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起重要保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组建创办了4个中外合资企业,并广泛与外商接触、洽谈,积极探索引进外资的途径,合资建设大型水电站和火力发电厂。倡导并亲自组建成立了安徽电力实业总公司。设立了合资直属专业公司16个,中外合资公司3个,国内合资(入股)公司5个,在贸易(汽车、黑色金属及国际贸易)、高新技术、房地产、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小水、火电的生产与开发,旅游业(餐饮、宾馆、游艇生产)、租赁业务(中韩合资租赁工程机械)、金融(合资办城市信用社)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业务,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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