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刘秉琳(1909—1982) 原名王嘉祯,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人。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 1926年10月考入西北军事政治学校,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西北军、抗日同盟军做兵运和情报工作,并在甘肃、察哈尔、河北、上海、

南昌、西安等地从事党的白区情报工作。1936年参加了西安事变。1937年在太行山抗日根据地做情报工作。抗日战争期间,历任八路军野战司令部二科参谋、晋东南五专署政训队长、太南区党委公安处长、晋冀鲁豫联合办事处公安处长,豫北友军

工作委员会书记、地委委员,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原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第二野战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兼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西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山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部部长,山东省副省长兼任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1959年6月,任山东省副省长。1959年9月—1961年8月,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1961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63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山东省军区政委,后兼任省行政干部学校校长、省编制委员会主任。1972年10月,任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10月后,任山东省革委委员、常委、副主任和山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系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