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亚
1: 王兴亚,劳动模范。奉天(今辽宁)沈阳人。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市大辛屯村农业生产互助组组长、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大辛二大队党支部书记、大辛二村党总支书记,辽宁省第五届人大代表。1973年起,实行选种、等距、适当稀植等措施,六年使全年大队粮食年产量增长两倍。1974进行油菜、向日葵复种试验成功。次年引种罗马尼亚向日葵,使大队油料作物再度增产。1979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85年获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和辽宁省省劳动模范称号。
2: 王兴亚,男,1964年7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江苏省赣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
他的身上汇集了众多的荣誉:40多次立功受奖,江苏省首届十佳标兵民警、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江苏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省“坚持科学发展、提高执政能力”党员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全省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等,并当选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英模人物,王兴亚一直把荣誉当作前进的动力,与时俱进,始终站在时代的潮头,用行动把荣誉的金匾打磨得锃亮,为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作了精彩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