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木春
男,福建惠安人,1933年10月出生。1955年7月毕业于集美水产航海学校航海科,分配到珠江航运管理局实习,1956年转广州海运局工作,历任三副、二副、大副,1979年升任船长。献身海运工作三十多年,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业务熟练,技术精湛,业绩突出,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1985年荣获广东省“25年安全航行金帆奖”。1988年获“全国安全明星船长”光荣称号。1991年荣获“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不幸于1992年病逝。[1]
男,福建惠安人,1933年10月出生。1955年7月毕业于集美水产航海学校航海科,分配到珠江航运管理局实习,1956年转广州海运局工作,历任三副、二副、大副,1979年升任船长。献身海运工作三十多年,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业务熟练,技术精湛,业绩突出,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1985年荣获广东省“25年安全航行金帆奖”。1988年获“全国安全明星船长”光荣称号。1991年荣获“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不幸于1992年病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