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侦察
概述以战斗行动获取敌方情况的侦察。由指挥员和司令部组织侦察部队、分队和战斗部队、分[1]队以及民兵实施,所获情报比较现实可靠。
内容武装侦察主要包括战斗侦察、火力侦察、捕俘、搜索,同时还可进行观察、窃听、潜听、照相和搜集文件资料。战斗侦察,通常由战斗部队、分队以进攻行动,查明敌阵地虚实、兵力部署、火力配系、障碍设置等情况。火力侦察,是以火力袭击的方法,迫敌或诱敌还击,以暴露其火力配系,从而判明其兵力部署、阵地编成等情况。武装侦察在战役、战术侦察中均可广泛运用,可从地面、海上或空中进行侦察,既可以战斗的形式强行实施,也可化装深入敌方秘密进行,还可利用各种复杂气象和地形条件活动。武装侦察,通常根据侦察任务、敌情、地形,选择侦察目标、时机,适当运用兵力和器材,周密组织协同动作和通信联络,隐蔽而突然地实施。
历史早在中国古代战争中就运用了武装侦察。《孙子兵法》中的“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吴子》中的“将轻锐以尝之”,都指用武装侦察的方式探察敌情。三国时期的吴蜀夷陵之战(222)中,两军对峙数月不战,吴将陆逊为摸清蜀军情况,用战斗侦察手段,派兵先攻其一营,发现蜀军军营均系木栅构成,遂取火攻,连破蜀军四十余营。晋辽战争 (945)中,皇甫遇和慕容彦超曾率数千骑兵对契丹进行武装侦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战各国都重视运用武装侦察获取情报。如苏联军队在1944年的白俄罗斯战役中,担负突破任务的11个集团军,在 500公里的正面组织了战斗侦察,有效地查证了德军防御阵地情况。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历次革命战争中,运用武装侦察获取了许多保障战役、战斗的重要情报。如1949年渡江战役前夕,各野战军部队曾组织侦察分队渡江侦察,及时查明了长江南岸国民党军队的江防情况。在现代条件下,世界各国军队虽然广泛运用技术侦察获取情况,但仍然十分重视运用武装侦察掌握复杂多变的战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