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4月,改闽侯专区为莆田专区。同年5月,改莆田专区为莆田地区。莆田地区驻莆田县,辖莆田、仙游、闽清、福清、平潭、长乐、闽侯、永泰8县,1973年7月,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1983年5月,撤销莆田地区,原辖属的福清、闽清、平潭、长乐、永泰5县划归福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