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形骸化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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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形骸化的概念公司形骸化是指公司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成为股东的另一个自我,或成为其代理机构和工具,以至于形成股东即公司,公司即股东的情况。在一人公司和母子公司的场合下,公司形骸化的情况较为严重。

公司形骸化的表现公司形骸化的具体表现在:

1、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

所谓过度控制是指股东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而实施不正当影响,使公司丧失了独立意志和利益,成为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

2、资产、财产混同

资产、财产混同是指一人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此时,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缺乏了作为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

3、业务混同

一人公司于股东两者从事同一业务活动,有时以自己名义实施交易行为,有时又以公司名义而为之,以至于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根本无法分清是与公司还是与股东进行交易活动。

4、组织机构、人员混同

组织机构、人员混同是指公司于股东在组织机构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所谓“一套人马、多块牌子”。这样,公司于股东或其他组织机构尽管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是互为一体,难分彼此,公司也因此丧失了独立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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