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瑛
郑瑛(1917—1999)湖南长沙市人,1936年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调到重庆八路军办事处,在周恩来、邓颖超的领导下工作。1940年后任中共中央南方局组织部干事,中共西南工委、川东特委秘书,从事地下工作。1944年按照中央的指示,随丈夫廖志高返回延安,在干招处任大队长,兼党支部书记。后在中央组织部工作。1948年任华北石家庄区政府秘书。新中国成立后,郑瑛历任北京市十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区委常委;西康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厅长、党组书记,四川省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西南科学分院党组副书记,四川省委妇委书记,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从1975年起,郑瑛先后任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福建省政协常委、副主席。她是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离休后享受中组部离休干部待遇。1999年9月30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