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殿监正侍
清宦官官名。雍正四年(1726),定从四品副总管的官衔为宫殿监正侍,后改为五品。在清宦官中,仅次于正四品的宫殿监督领侍。
清宦官官衔:太监官衔,正四品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衔,从四品副总管为宫殿监正侍衔,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衔,七品首领为执守侍衔,八品首领为侍监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