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治国
魏治国(满族):男,满族,1928年10月生,松江省巴彦县(今属黑龙江省)巴彦镇人。1946年初中毕业后即参加东北民主抗日联军,入哈北军分区军政干部学校学习。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北野战军第12纵队146师宣传队分队长、副政治指导员,第四野战军第49军146师政治部保卫干事。参加了辽沈、平津、衡宝、广西等战役。1951年10月起任第四野战军第49军146师437团2营副政治教导员,陆军第43军129师政治部青年科助理员。1952年12月起任海军西营基地司令部训练科参谋,海军榆林基地司令部军训科副科长,海军南海舰队司令部军训处科长。1958年5月入军海军潜水艇学校指挥系学习,1960年10月毕业后,留校历任海军潜艇学校训练部教务科副科长、科长,训练部副部长。1973年4月至1978年2月任海军汕头水警区副司令员,1978年2月至12月任海军汕头水警区司令员,1978年12月至1981年3月任海军驱逐舰第2支队政委。1981年3月至1983年8月海军广州基地副政委,1983年8月至1985年8月任广州基地政委。1985年8月至1990年6月任东海舰队副政委员。1988年9月被授予海军少将军衔。1990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在海军工作的38年间,到过祖国的所有海域,并两次率领编队航至南中国海最南端的曾母暗沙,一次到西太平洋组织水面舰艇、水下潜水艇与海军航空兵进行合同战术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