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维琴, 女, 汉族, 1952年生,中专学历,副主任护师,山东泰安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护理部主任。 范维琴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范维琴曾获“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获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并当选为第八、九次省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