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三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12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董三河(1933~2001),出生于中卫乡董家坡村。1951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翼城县公安局审讯股股长、副局长、局长、临汾行署公安处副处长等职。

在任翼城县公安局局长期间,他带领全局干警始终奋战在办案第一线,连续侦破震惊县内外的晓史村李兴福、尚方仙被杀案、符册村特大盗窃团伙案、店上村李俊杀人案、南梁庄里分销店枪杀案、王希高持枪杀人案等特大刑事案件和6起政治案件,复查处理落实政策案1439件。全局刑事案件侦破率连续6年创新高,连续8年无积案,预审和监所连续7年无事故。1980年,董三河出席了全省公安战线表彰大会,1982年荣立全国公安战线个人一等功,198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公安局长。1984年作为公安基层单位代表出席了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同年,董三河调任行署公安处副处长,分管刑侦、治安、消防、等工作。他不骄不躁,恪尽职守,先后被山西省法学会、山西省刑事侦查研究会聘为常任理事。[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