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张新村(1916-1986) 原名张传云,山东省肥城市张家村人。1933年7月加入共青团。抗日战争爆发后,接受共产党组织的委托,参加了肥城县抗日救国训练班,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38年参与组建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肥城县委委员、组织部长,中共冀鲁豫区党委组织部直属科长。1943-1948年先后任中共莘县、元朝县、馆陶县委书记。曾任中共莘朝县委书记、冀南一地委组织部部长。建国后,1949-1954年任聊城地委委员、聊城专署专员,中共聊城地委书记、中共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委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59年1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1961-1964年任枣庄市委书记处书记、省计委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错误批判。1972年恢复工作后,任中共单县县委书记。1973-1974年任中共菏泽地委副书记、书记。1977年8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书记。后任辽宁省顾委副主任。 1986年11月9日病逝于沈阳。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