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后落山仑。墓坐东南向西北。墓碑楷书二行,文曰:“广东左参议董溪石公墓。”原有神道碑,今无存。石磐,字民渐,号董溪,古槐中街人。明嘉靖二十年举人。历任临淮知县、广东按察佥事、布政司参议。寿至九十余,无疾终于家。著有《菊径漫谈》十四卷及《艺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