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葆宪
谭葆宪,高级工程师。1910年9月26日生于北京市,广东新会人。193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1949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前,在广东、广西、安徽、四川、平津等地铁路部门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曾任京赣(芜湖-贵溪)铁路局四总段工务员,湘桂铁路局柳州总段副工程师,1949年1月任平津区铁路局工程师、处长。建国后,历任天津铁路局工务处处长,张家口铁路分局副局长,并当选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3年1月至1958年10月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总工程师,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任武汉铁路局总工程师,1961年4月至1981年任铁道部基建总局副总工程师、西南铁路工地指挥部司令部司令、总工程师,铁道部基本建设总局总工程师等职,参加并领导了皖赣、湘桂、丰沙、宝成、太焦、汉丹、詹东、川黔、贵昆、成昆、阳安等铁路新线的建设和京广北段、中段复线,石太复线的工程建设工作。1979年11月,任中国科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铁道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1982年4月任铁道部技术鉴定委员会主任、技术顾问。1990年离休。副部长级待遇。是中国科协第二届委员,中国铁道学会第一届副理事长、第二届理事长。铁道部设计预算鉴定委员会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六届代表。2000年9月3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