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春,女。江苏常州人。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历任第二野战军第十八军独立支队卫生处护士班班长,拉萨人民医院护士长,北京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卫生部纪检组副组长、组长,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十三大代表、中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