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生秀

吴生秀 1910年12月生,陕西省怀远(今横山)县殿市镇李继迁寨吴岔村人。富裕农民家庭出身。从小读私塾,后进横山县韩岔小学、县第一高级小学学习。1928年到1929年在县城关贫民学校及小学任教。1929年到山西当店员,1930年回到家乡种地、赶牲口、做小生意。1933年支持当地赤卫队活动并给予物资援助。1935年参加革命,10月任赤源县李继先区文化部部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横山县李继先区苏维埃主席。1936年秋任横山县经济、粮食部部长。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秋调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科员,先后在边区民政厅、教育厅工作,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1938年秋担任陕甘宁边区难民纺织厂厂长,1942年荣获陕甘宁边区政府授予的甲等模范工作者称号。曾任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党代会代表,第二、第三届边区参议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同年8月至1949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常务委员,其间曾担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司令部军工局副局长、局长。1949年2月至9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公营企业厅第一副厅长。7月任宝鸡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7月至9月任西北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宝鸡分(专)区办事处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至1953年1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1953年5月至1954年12月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地方工业局局长。1953年12月至1954年12月任西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9月至1956年5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工业部副部长。1956年9月至1957年7月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研究班学习。1956年12月至1958年3月任轻工业部党组副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国家机关党委委员。1957年2月至1958年3月任轻工业部副部长。1958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席、中共宁夏工委委员。同年10月至1966年7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1959年3月起)。1959年1月兼任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6月起兼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1960年7月至1966年7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处书记。被选为宁夏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恢复工作后1979年任陕北老区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任由陕西省省委书记马文瑞兼任)、顾问。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1983年4月当选为陕西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 1985年8月26日因病在西安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