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飞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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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作家:

李鹏飞,笔名李枭、李尔格。人生就像一个圈。少时就爱捉笔拣词,可大学修的却是美术,工作后又发现自己最爱的仍是文学,于是从事职业写作至今。作品体裁涉猎悬疑、历史、军事、文化等,希望用一支笔在不经意间轻轻挑起读者的思绪,一起畅游于浩瀚的文学星空。已出版作品有长篇小说《信仰》(原名红队)、《照妖记》(繁体版),短篇小说及散文、诗歌等在各地报刊均有发表。

李鹏飞 律师

李鹏飞,男,1977年10月出生,内蒙古突泉县人。先后毕业于内蒙古大学 和中国政法大学,分获法学学士和法律硕 士学位。

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担任信贷员,从事信贷工作。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辞职,在内蒙古创信律师事务所实习,从事律师助理工作。2002年初至今,加盟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完成了全部实习过程,实习结束后,成为该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并任该所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在执业期间,主要执业领域为:与公司设立、运作、治理、股权变动、破产相关的法律业务;与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上市公司持续服务相关的法律业务;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相关的法律业务;与境内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业务;与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业务;与上述领域相关的民商事诉讼业务。

执业期间曾作为主办律师办理了合资改制、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等大型项目。

执业期间,曾多次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并担任几家大型法律服务公益网站的公益律师,为相关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一)主要论文

《论公司知情权》

《公司的清算》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论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

《论公司注销后法律责任的承担》

做人原则: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执业理念:信法为真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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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飞金融投资领域专业人士,曾任职于上海仲景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诚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斯摩维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小村财富)助理总裁。李鹏飞先生对中国家族企业及家族传承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具有广泛的银行与人脉关系和实业企业的管理经验。关注于医药与教育领域的投资。李鹏飞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警察男,1967年3月生,吉林敦化人。1986年于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局能加工作。1987年调入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公安局、任民警、科员、团总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党组秘书等职。1999年4月调入吉林省延吉市延边林业公安局政治部工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91年大专毕业于吉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参加函授学习。1995年大学本科毕业于吉林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曾编辑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局职工文学作品集《秋实》文集一书。撰写论文多次在全省林业公安机关论文研讨会上获奖。一些小作被地区级以上报刊发表。1998年,《我的第一次》被收入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的第一次》文集。长篇通讯《铁一般的赤诚》被国家改革出版社收入《中华群英谱》长篇通讯《严抓队伍的带头人》获中国记协组织的第四届中华大地之光征文三等奖。1998年12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颁奖会上,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铁木尔等中央首长的接见。此文被收入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之盾》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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