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简称唐山海事局),是唐山海域的海事主管机关,成立于2000年12月5日,直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处理调查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办理辖区内船舶的海事签证;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液货仓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的过驳作业;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唐山海事局成立以来,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河北海事局和唐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内深化改革、科学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可喜的成绩。唐山海事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这个中心,立足海事工作实际,自觉实践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要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