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敬之

钟敬之,浙江嵊县人,1934年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加入左联,后转入左翼剧联,1938年到延安,先后任鲁艺实验剧团 、鲁艺美术工厂(研究室)主任。在延安鲁艺,钟敬之先后为鲁艺烽火剧团、延安剧协及中央党校等单位演出的《农村曲》、《松花江上》、《军民进行曲》、《秋瑾》、《带枪的人》等数十部舞台剧进行了舞台美术设计和装置工作。他参加了为召开中国共产党的"七大"而建造的"延安中央大礼堂"的建筑设计和内部布置设计工作。由于他在戏剧、宣传工作中的突出贡献,荣获陕甘宁边区英模甲等奖。 1946年,延安电影制片厂成立,任筹建小组成员,开始中国电影事业的创业。他参加了革命根据地第一部艺术片《边区劳动英雄吴满有》的摄制工作。1949年4月,作为华东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代表接管沪、宁原国民党官僚资本电影事业,任军管会文艺处副处长。同年11月上海电影制片厂成立后,担任首任副厂长。1953年调任中央电影局计划室主任,参与"中国电影事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订,为新中国电影事业的创建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5年筹建北京电影学院,担任筹建领导小组的召集人,学院成立后,先后担任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顾问等职务,全面主持学院的日常工作。 曾担任全国文联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书记处书记、常务理事、名誉理事,中国延安文艺学会顾问。1996年获"夏衍电影荣誉奖"。著有《大众文库电影》、《延安鲁艺》、《延安十年戏剧图集》、《人民电影初程纪迹》。1998年1月15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