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酒
生育民俗。有的地方称丁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在潮汕农村中很为普遍,是村民们庆贺添丁祭祖的一种活动。过去潮州的宗法习俗,只有生下男孩,才算添丁。并且必须举行热闹非常的“上灯”活动。凡是生了男孩的人家,在农历正月十三日家人就可以挑起一对大红灯挂在祠堂的灯架上,象征家中添了丁。在元宵灯节期间,每天晚上,抱着孩子到祠堂前接受乡下的祝贺。除了挂灯外,还要在祠堂前悬挂八屏大花灯,或搭戏台,做“纸影戏”,让村里的人观赏、娱乐。
“上灯”的人称为“灯头”。“上灯”的大小活动由他们推举司事主持,一切费用由他们平均摊派。元宵过后,还要把花灯屏一一赠送给予乡下亲戚。更有甚者,还得在祠堂做丁酒,设宴请客。宴客时用好几张方桌连起来,客人围在两旁饮宴,形同划龙船,叫“龙船席”。还有一种叫“走马席”的,无论亲疏内外,甚至互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然后又重新上菜,迎接另一批客人。
吃丁酒仪式在每年元宵节期间的正月十四日,十五日或十六日,具体日子各村不一。生男子的人家,这天要备办五牲馃品等物,谢神祭祖。按村规族约,每丁要交肉类若干斤,作为吃丁酒的菜肴。然后集中到祠堂,请来厨师操办酒席,称为丁桌。穷人家也必勉力交办丁酒礼品,故有“生阿弟,卖阿兄”的谣谚。已为民众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