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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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人物陈朝栋,又名孙梁,号基斋,安溪县感德里桃舟乡(今桃舟村)人,生于清光绪十年(1884)。8岁就塾。时永春基督教会莅乡传教,深受其影响。三十二年偕妻同赴永春,入教会学校,成绩优异,被派为永春曲斗乡宣教士。三十四年进入厦门回澜圣道大学就读,宣统元年(1909)转福建甲种商业师范学堂。民国元年(1912)奉派为安溪劝业员。嗣后任民军团级军需多年。

13年4月,奉派任惠安县知事,时值惠北四十八乡惨遭兵燹。朝栋即赴受难乡村视察慰抚,募款救济,并清除粮胥积弊,卓有政声。曾获得福建省长萨镇冰明令嘉奖,并颁给匾“清德长馨”。14年夏调任安漳警备总司令部少将参谋长。晚年返乡,又热心家乡教育事业,被推任为崇德中学董事长。民国32年(1943)病故。

台北人物陈朝栋(1927——),台湾台北人,台湾理化学院化学系毕业,美国抗皱威斯亮大学研究院理学硕士、美国伊州大学西北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历任台湾大学化学系教授,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1973年生人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所长。[1]

原重庆市人大内司委主任陈朝栋

,男,汉族,重庆市潼南县人,1936年1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一级律师,高级政工师资格。

1961年7月起 西南政法学院教师。

1970年8月起 重庆市教育局科员、副科长、科长。

1983年1月起 重庆市委宣传部副处长、处长。

1985年10月起 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2年8月起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6年10月起 重庆市人大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97年6月起 重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2003年5月 退休。

2008年1月至今 受聘于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政治协理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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