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括责任(blanket liability)是“列举责任”的对称。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所应负的保险责任不一一列举,而是总括叙述。如中国远洋船舶保险责任范围第一项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总括所有的火灾、雷击、爆炸、碰撞、沉没、触礁以及其他一切不可预测、偶然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包括在内。有些保险条款,只列明除外责任,保险责任则采取总括责任方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