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冶平
周冶平(1910~1972)
字野萍。吉林宁安人,祖籍济南。1933年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后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任职。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任国民党黑龙江省政府参事、东北“剿匪”总部政务委员会法制室主任。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去台湾,在国民党中央党部改造委员会第二组担任社运工作,并任司法行政部主任秘书、顾问,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秘书、副秘书长、设计考核委员会委员,“国民大会”第五次大会主席团成员等职。并历兼中央警官学校、台湾省警官训练班讲师,陆军大学参谋班教官,专任台湾大学教授及兼任司法官训练所、东吴大学教授。著有《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监狱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