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制度
三检制度为三级检验制度。为保证产品质量,一般运用自检互检(一级)、班级检验(二级)、专职检验(三级)而最终确定。因产品生产过程的不同,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说法与含义。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为搞好工程质量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总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手册》第七章技术复核的条款。
二、贯彻工程处《管理规章制度》一·21、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中的条文要求。
三、各班组操作工对当天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自检,达到优良标准后,再由所在班班长互检。
四、在班长互检的基础上,质检员和施工员进行专业检查,符合要求后再组织隐蔽验收或办理有关手续。
五、“三检”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需整改的部位,须及时落实、复查。
六、“三检”制度执行的情况,是月度考核班长打分的依据之一。
施工单位三级检查yb一般为:自检、互检、交接检。主要为操作工人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由施工队长领导班组工人进行自检;
1、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自我检查并整改的过程;
2、互检:同班组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按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他人质量检查并整改,检查组织由班组长领导;
3、交接检:上道工序的施工班组完工后下一道工序将继续操作的施工班组进行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由项目工程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