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教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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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信息

书 名: 宪法教程

作者:王锴

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9-1

ISBN: 9787811347784

开本: 16开

定价: 35.00 元

内容简介本书以我国现行宪法为基础,力图帮助学生理解好中国宪法的文本和制度。综观全书,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1)权威性。本书作者都是国内著名高校从事宪法学教学的一线老师,都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宪法学重镇获得宪法学博士学位。他们不仅有较为深厚的宪法学理论功底,.而且对中国宪法学的学说有准确的把握。(2)全面性。本书囊括了本科阶段应当掌握的宪法学所有的基本知识,并且涵盖了我国现行宪法的所有条文。(3)通俗性。本书作者坚持文风的朴实、流畅、清新,力求通过显白的语言来阐释复杂的宪法学原理。(4)实用性。本书在知识点上力求与现行司法考试宪法学部分保持一致,从而在帮助学生学习宪法学知识的同时,也帮助他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目录第一编宪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第一节宪法词源的演变

第二节宪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三节宪法的分类

本章小结

第二章宪法的发展历史

第一节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史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宪法史

本章小结

第三章宪法渊源

第一节宪法渊源及其种类

第二节我国宪法的渊源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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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章节第一编宪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第一节宪法词源的演变

“宪法”一词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国家,古已有之,但其含义却与近现代意义的“宪法”迥然不同。所以,有必要追本溯源,探讨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宪法”含义是如何演变的。

一、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

近代西方的“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的Constituti0一词,原本为组织、确立、结构、整体等含义,在古代西方,“宪法”一词主要有以下几种与法律有关的含义:

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是关于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主要包括有关公民资格、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以及城邦议事机构、行政机构和法官的选任、权限、责任的法律,类似于近现代的组织法。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古希腊各城邦的法律分为宪法和普通法律。他认为,政体(即宪珐)是城邦一切组织的依据,尤其着重于决定政治的“最高治权”组织。

在古罗马,“宪法”被用来指称皇帝的“诏令”、“谕旨”、“敕令”等,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宪法或宪令,经常出现在罗马的法律和法学著作中。由查士丁尼皇帝钦定的、并被赋予法律效力的《法学总论》的序言中,曾四次使用“宪令”一词,①都是在上述意义上使用的。在历史上同一时期,已出现了初具根本法特征的法律文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根本法观念。

在中世纪,“宪法”是用来表示教会和封建主特权以及他们与国家关系的法律。前者如12世纪英王亨利二世曾用《克拉朗顿宪法》来规定英王与教士的关系;后者如1215年英王约翰所颁布的《大宪章》,就是规定英王与英国贵族、诸侯及僧侣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这一时期,欧洲社会的根本法观念继续存在,并出现了早期的代议制。由于当时英国人将代议制称为constitution,人们便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也称为constitution,即汉语所说的宪法。

随着17、18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的出现,宪法的词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二、中国宪法词源的演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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