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贡事件
明嘉靖二年(1523),日本西海道大内氏使者宗设谦道与南海道细川氏使者瑞佐、宋素卿两贸易使团,驾勘合贸易船来宁波,因争先来后到,互责真伪,发生争执,宗设谦道杀瑞佐,使团乘机焚掠,执指挥袁进,杀备倭都指挥刘锦,史称"争贡事件"。明廷为此罢宁波、泉州、广州市舶司,海禁逾17年。
明嘉靖二年(1523),日本西海道大内氏使者宗设谦道与南海道细川氏使者瑞佐、宋素卿两贸易使团,驾勘合贸易船来宁波,因争先来后到,互责真伪,发生争执,宗设谦道杀瑞佐,使团乘机焚掠,执指挥袁进,杀备倭都指挥刘锦,史称"争贡事件"。明廷为此罢宁波、泉州、广州市舶司,海禁逾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