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概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是国务院于2010年11月4日正式印发的。[1]该规划的编制单位是国务院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组长单位是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另有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等33个部委为成员单位。
规划目录前言[1]
第一章重建基础
第一节灾区概况
第二节重建意义和条件
第三节规划范围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重建目标
第三章重建布局
第一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二节重建分区
第三节重建方式
第四节土地利用
第四章城乡居民住房
第一节城镇居民住房
第二节农村居民住房
第五章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第一节公共服务
第二节基础设施
第六章灾害防治
第一节综合治理
第二节监测预警
第七章生态环境
第一节生态修复
第二节环境整治
第八章产业重建和扶贫开发
第一节农牧业
第二节旅游业
第三节特色加工业
第四节市场服务体系
第五节扶贫开发
第九章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支持政策
第二节保障措施
第三节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