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太
王昌太(1913~1970)
长清人。1930~1933年到天津煤场做工。后回家乡城关镇东王村务农。1943~1947年在峰山县一区任财粮助理员。1948年回乡务农,1954年参与组建同兴农业合作社,任会计,后任生产队会计。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与队干部一起推行“六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当年粮食获得高产,在全县树立了一年摘掉吃统销粮帽子的榜样。1962年被授予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王昌太(1913~1970)
长清人。1930~1933年到天津煤场做工。后回家乡城关镇东王村务农。1943~1947年在峰山县一区任财粮助理员。1948年回乡务农,1954年参与组建同兴农业合作社,任会计,后任生产队会计。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与队干部一起推行“六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当年粮食获得高产,在全县树立了一年摘掉吃统销粮帽子的榜样。1962年被授予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