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部
一、简介
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部成立于2010年10月21日,是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下属部门,职能是对志愿者进行招募、选拔、管理、考核、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推荐优秀志愿者成为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以及对志愿者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档案进行管理和建设等。本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在西北大学南北校区各设一名部长。部门成立初期安排一名副社长指导本部进行部门建设、制度建设和开展活动等。
二、成立背景
唐仲英基金会于2010年8月对《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根据新的章程制定了新的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选、颁发实施细则。在新的细则中提到“爱心社团可以根据志愿者参与爱心活动的情况,推荐不超过5名优秀志愿者作为获奖候选人,并书面阐明推荐理由”。同年10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召开的第六届唐仲英德育奖学金交流会上对这一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讨论。同时鉴于爱心社社团建设的现实需要,爱心社于2010年10月决定在原有社团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成立一个专门针对志愿者的部门——志愿者部。
三、管理依据
本部内部管理依据是《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管理章程》。本部对志愿者的考核依据是《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考核细则》。
附件
《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的制度建设,规范本社志愿者的管理,根据美国唐仲英基金会于2010年修订的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章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选颁发实施细则和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章程,制定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志愿者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
第三条 志愿者是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开展活动不可缺少的力量,原则上每年度爱心社都应进行志愿者招募。
第四条 志愿者招募工作由志愿者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配合开展。
第五条 招募细则
(一)招募对象:以西北大学南北校区本科新生为主,可适量招募其他年级学生。
(二)招募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社团选拔。
(三)招募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募条件:有爱心: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有诚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真诚待人;
有志向:抱负远大、意志坚强、奋发进取、勇于拼搏;
有知识:崇尚科学、热爱知识、刻苦学习、成绩优良。(五)招募时间:每年9-10月份。
(六)招募程序:
①通过网站、校园广播、海报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在全校宣传;
②搭建报名展台,同学自愿报名,填表;
③志愿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官由社团负责人、基金会指导老师和社团管理老师担任;
④面试通过者成为爱心社志愿者,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七)招募人数:每期招募的志愿者人数根据具体报名人数确定,原则上南区不超过50人,北区不超过30人。
第六条 志愿者任期为一年,任期结束后,愿意继续参加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的,将优先选为新一届志愿者。
第七条 志愿者招募工作的资料统一由本届南校区志愿者部长整理和保管,并在换届之后交由下一届相关负责人保管。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
第八条 志愿者统一由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部管理。原则上,南校区志愿者由南校区志愿者部长管理,北校区志愿者由北校区志愿者部长管理。
第九条 在志愿者名单确定后,志愿者部长应负责建立志愿者档案和信息库。
第十条 志愿者部长应该严格按照《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考核细则》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记录,作为推选志愿者成为正式社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了解本社的有关章程和制度;
(二)策划并负责实施爱心活动的权利;
(三)参加爱心社的评奖评优活动;
(四)对爱心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志愿者考核的知情权;
(六)申请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十六字遵旨,传播本社精神;
(二)了解并遵守本社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服从本社爱心服务工作的安排,积极认真准时完成爱心服务工作;
(四)维护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的荣誉和形象,活动中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情;
(五)有意向放弃志愿者身份者,需要在拟退前一周内提交退社申请。
第四章志愿者活动
第十三条 志愿者应积极参加爱心社组织的支教、小红帽进城以及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每次支教活动前,志愿者部根据志愿者报名情况和材料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的活动参与者名单。
第十五条 志愿者可策划与爱心社社团性质相符的活动,志愿者应将策划书交由志愿者部长审阅与登记,然后交由社团管理老师审批,如果批准,志愿者部长有义务帮助志愿者实施活动。
第十六条 在参与活动中,志愿者应该服从社团活动相关负责人的安排,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相关负责人说明。
第十七条 志愿者应该参与社员大会和由志愿者部组织的志愿者会议。
第五章志愿者奖惩
第十八条 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每年对本年度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九条 志愿者考核标准为《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考核细则》,由志愿者部负责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记录。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表现优异者可推荐成为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推荐时间为每年4月份。
第十九条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可由志愿者部提名并授予“爱心使者”的荣誉称号,“爱心使者”证书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统一颁发。
第二十条 以上评选,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有权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一)无故不参加已经报名参加的活动;
(二)不认真备课,不认真讲课,给社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三)在参加活动过程中有损害社团荣誉的行为;
(四)因个人行为给社团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部负责解释。
《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考核采用积分制。
二.面向全体志愿者开展的活动,参与者按细则进行加分。
三.本细则如与爱心社考核政策有差异,志愿者考核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细则
一、会议
①唐仲英爱心社全体社员大会志愿者参与者加0.5分;
②平时召开的志愿者部小会,无故不到者扣0.1分。
二、支教活动
1.平时支教活动
①准备材料,但报名后未能参与支教活动者加0.3分;
②准备材料并参与支教活动者加0.8分;
③准备、参与并在活动后写出对活动的感想、意见和建议者,加1分。
2.暑期支教活动
①全程参与加者2分。
二、小红帽进城
①全程参与者加1分;
②参与部分环节者加0.5分。
四、策划书大赛
①大赛参与者加0.5分;
②获奖者按获奖等级由低到高每个等级额外递加0.2分。
五、薪火信箱
①志愿者每参加一次薪火信箱活动(指回复一封信)加0.5分。
六、策划活动
①本条不涉及策划书大赛中的策划;
②志愿者策划并成功实施活动者加1分;
③写出策划书并交由志愿者部长审阅登记但未成功实施活动者加0.5分;
七、其他活动
①社团及志愿者部内联谊活动和文体活动参与者加1分;
②代表爱心社参与演出活动和其他活动者加2分。
第三章附则
一、对于细则中未提到的加分项目,但属于对爱心社活动有贡献者,可由志愿者部商议,并由社长同意后给予酌情加分。
二、本考核细则由西北大学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部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志愿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