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出质
商标出质的正确叫法应是商标专用权出质,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给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商标出质的正确叫法应是商标专用权出质,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给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