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厅
简介警察厅(日本语:けいさつちょう)是负责日本公共安全与警察部门的运营,职掌日本警察之态势整备、犯罪鉴识、犯罪统计等事务指挥,监督各都道府县警察(包括警视厅けいしちょう)的日本行政机关,于1954年7月1日《警察法》(昭和29年6月8日法律第162号)施行之时设置。警察厅首长为警察厅长官(けいさつちょうちょうかん),由国家公安委员会经内阁总理大臣(日本首相)承认并任免。掌理警察厅之厅务统筹、所部级职员之任免及警察厅事务跟都道府县警察之指挥监督。警察厅另设警察厅次长(けいさつちょうじちょう)1人,阶级为警视监(けいしかん)。长官公务外出时,职务由次长代理。警察厅由长官官房、5局(2部)构成,其他部份设于附属机关与地方机关。
内部部局警察厅长官官房总括审议官、政策评价审议官、 审议官、技术审议官、参事官、首席监察官、总务课、人事课、会计课、给与厚生课、国际课、国家公安委员会会务官生活安全局生活安全企划课、地域课、少年课、生活环境课、情报技术犯罪对策课警察厅刑事局刑事企划课、捜查第一课、捜查第二课、组织犯罪对策部、 企划分析课、暴力团对策课、药物铳器对策课、国际捜查管理官警察庁交通局交通企划课、交通指导课、交通规制课、运转免许课警备局警备企划课、公安课、警备课、外事情报部、 外事课、国际恐怖活动对策课情报通信局情报通信企划课、情报管理课、通信施设课、情报技术解析课
附属机关警察大学校
科学警察研究所
皇宫警察本部[1]
东北管区警察局
関东管区警察局
中部管区警察局
近畿管区警察局
中国管区警察局
四国管区警察局
九州管区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