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镖
个人简介1970年12月出生,云南昭通人,法学博士,心理学哲学博士,1996年从事法律工作,现任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诉讼及公益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肯定和认可,现担任数十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有多篇学术论文发表于国家及省级报刊。陈维镖律师
2009年11月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律师协会评为“云南省优秀律师”。荣膺“云南2010年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业务专长:擅长经济案件、刑事、行政案件,公益及非诉讼法律顾问事务。
执业10多年来,办理过大量的公益诉讼,在云南最先提出并开展“贫困群体一元代理”,成为律师对司法援助制度的新探索及新实践。其办理的较有影响案件,如百万富翁杨茂德被恶意欠薪自杀案、云南省首例见义勇为遇难人身损害索赔案、“云南许霆”何鹏案等,并于2006年在办理杨茂德案件时在律师界最先呼吁应该修改刑法,建议“恶意欠薪应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新刑法修订后,该建议成为现实,使法律对建筑等领域主观恶意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恶意欠薪行为,终于有了明文刑罚规定。
信诺:法不阿贵,闻言审听;天道浑然,万物皆律!
典型案件案例一
2005年8月14日早上8点左右,昆明西山区,曾经的百万富翁杨茂德被恶意欠薪,不得不贷款和借钱偿还工人工资,最后无法支撑破产了,债台高筑的杨茂德在亲手建盖的综合楼里服毒自杀。这就是当年云南著名的“杨百万自杀案”。一年之后,他的家人无奈之下把对方告上法庭索赔。
陈维镖律师代理此案后,对法律的不完善痛心疾首,因为刑法的立法原则就是对于主观恶意大、社会危害严重的行为,要纳入刑法加以规范。而恶意欠薪正属此类行为,刑法当时却无明文规定。陈维镖写下5000多字的代理词,其中特别呼吁恶意欠薪应被纳入刑法条款。
他认为,拖欠工程款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施工企业所用的农民工是社会最底层民众,他们为了养家糊口,付出艰辛的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拖欠他们的工资,就造成上访、堵路、跳楼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刑法》一定要确定这个新的罪名,以保护施工企业及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0年,新刑法再一次修订时,增设了“恶意欠薪罪”。
案例二
唐茂德妻女在原告席上
2008年2月3日,昭通农民唐茂德在昆明晋宁县一个砖厂打工时,救起了一个落水的小孩,自己却不幸溺水身亡,年仅35岁。然而,没有一个人负责唐茂德的死后安葬,死者家属受到砖厂和被救者家属的冷遇。死者家属被逼无奈,找到陈维镖律师。陈维镖立即决定作免费的代理,同时向媒体呼吁“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将砖厂和被救者家属告上法庭进行民事索赔,成为云南首例见义勇为遇难人身损害索赔案。
此案在法院判决和媒体参与下,其家属得到了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抚慰。唐茂德的行为也最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追授嘉奖。2009年,昆明市人民政府追授唐茂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
案例三
祝贺何鹏自由
2008年,陈维镖义务接手“云南许霆”何鹏案。此前,因为ATM机错误地将42万元打到何鹏的银行卡上,他取出钱后,在银行的追索下,又连同利息全部归还了银行。然而,事发之后,他被公安机关反复的立案撤案,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经过律师、媒体和社会的多方努力,云南省高院终于在2009年对此案作出改判。2010年1月,何鹏刑满回到家中,至此他已服刑8年多。此案引发多方争议,媒体用得最多的评论是“何鹏回家了,司法进步还在路上”。
法治人物2011年2月,陈维镖被评为“云南2010年度法治新闻人物”,获奖原因是“执着良知的律师”。
评委推荐词是: 2010年1月16日,“云南许霆”何鹏终于获释,此前2年多的时间里,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镖作为义务代理人,一直为其奔走努力,终得善果。此案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也成为合力推动司法进步的典范案例。云南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现场
陈维镖,一个土生土长的云南律师,因为何鹏案而名声大噪,但事实上,何鹏案只是陈维镖执业10多年来,承办的大量公益案件中的其中一个。如为弱势群体开展的20多起“一元代理”案件,还有此前的“云南首例见义勇为人身损害索赔案”、“杨百万遭恶意欠薪自杀案”等公益案件,在推动了司法进步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肯定和认可。
在办理包括何鹏案在内的许多公益案件中,陈维镖都遭遇了困难、阻力和压力,但他从不轻言放弃,支撑陈维镖做下去的是他对律师价值的追求,以及实践“法不阿贵”的司法理念。
公益行动陈维镖在云南最先发起“一元代理”,针对无力支付诉讼费用而又急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只象征性收1元钱,实践“法不阿贵”的平等精神,成为司法援助制度的新探索。自2009年以来,办理了几十起“一元代理”案件,付出大量心血,也收获社会赞誉。
参加黑项鹤保护会议
为重建在押人员的精神家园,陈维镖担任主任的云南法制报法律服务中心与昆明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合作,指导在押人员创办周刊《心声周报》。该刊征稿、排版、美编、制作全都由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完成,每周一期,内容大多是年轻在押人员的心灵感悟及囚室随笔,悔过以及对新生活的渴望,丰富了在押人员的精神生活,同时给更多的在押人员予心灵鼓舞。该刊如今已成为云南看守所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为保护云南大山包黑颈鹤,陈维镖组织公益环保行动、印制宣讲资料等,因在保护行动中作出的贡献,被聘为大山包黑颈鹤保护协会名誉主席。
陈维镖像册(1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