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行业协会
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协会的主管部门。现有会员单位243家,其中,生产企业93个,运销企业36个,外贸公司10个,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12个。会员企业的焦炭产量占全省产量的2/3强。协会现有组织机构为“四部五委”,即综合事务部、业务发展部、市场交易部、政策信息部;焦化专家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总量调控与价格协调委员会、化产品专业委员会、清洁型热回收焦炉专门委员会。
协会成立以来,本着服务、协调、自律、引导、维权的宗旨,充分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在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焦化产业条例出台、拓宽营销市场、加强行业自律、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维护焦化市场交易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全省焦化行业在科学发展、和谐共建的进程中,迈开了较大的步伐。特别是“绵山公约”的签订,“山西焦化企业联盟”的成立尤为世人所瞩目。
世界焦炭看中国,中国焦炭看山西。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始终如一的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能为全行业、为会员单位服务,引导全省焦化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本会的任务:
1.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焦化行业结构调整方案和实施办法,以《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为准则,向企业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向政府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系。
2. 建立山中国焦化网,开展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及时分析焦炭市场变化情况,向会员单位通报市场需求和焦炭市场预测情况,为会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
3. 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企业档案,为政府焦炭产业结构调整和省内焦化企业的布局、技术改造提供决策依据。
4. 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生产总量,调控市场价格,维护焦化行业的整体利益。
5. 参与制定行业规划以及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提出立法建议,参与立法调研,向会员和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以及相关的法律服务。
6. 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诚信行为规范,开展行业诚信行为评价与考核,沟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关系,营造焦化行业良好的生产和营销环境。
7. 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技术交易、科技攻关、信息交流、会展招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产品推介等活动。推荐大专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到焦化企业就业。开展“职业经理人”的考评、认证工作,提高焦化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8. 指导协调或代表会员单位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的应诉工作,向政府提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的调查申请并协助政府完成相关调查。
9. 参与制定、修订企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计量标准、服务标准和质量规范等,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
10. 指导会员改善经营管理,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承担法律或者法规授权、政府委托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山西省焦炭产量占到全国的45%。山西焦炭直接出口量加上使用其他省份出口配额的出口量,近年来山西焦炭实际出口量占到全国焦炭出口量的80%,山西焦炭出口占世界焦炭贸易量的50%左右。焦炭外调量约占全国省际间净调出量的80%。山西焦炭在国际国内市场都占有了较大份额,已经开始左右国际焦炭市场的走势。
山西焦炭是山西省的支柱产品,焦炭行业是山西省的支柱产业。同时,焦炭也是山西省的主要换汇产品,是山西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和全球中等规模以上的冶金企业约11000多家,每年的年初和年末都会派焦炭采购代表往返于北京、太原、天津等地,仅太原就要接待2000多家。
山西焦化企业分布面广。各市焦炭生产能力由大到小排序的情况是:临汾、吕梁、太原、运城、长治、晋中、忻州、晋城、阳泉、大同、朔州。其中:临汾、吕梁、太原、运城、长治、晋中6市焦炭生产能力占全省生产总能力的93%,临汾占23%,吕梁占20.7%,太原占13.6%,运城占13.4%,长治占12.2%,晋中占10.2%。年生产规模超过1000万t的县级市有5个,产量由大到小的排序是河津、孝义、介休、汾阳、潞城。
全省焦炭生产能力90%以上分布在中南部汾河中下游地带、东南部的浊漳河流域、西部三川河流域。其中古交、太原郊区、清徐、交城、汾阳、孝义、介休、灵石、霍州、洪洞、襄汾、稷山、河津等区域,焦炭生产能力占全省的73%左右。
山西省焦炭行业实施了一系列结构调整与清理整顿措施,山西焦炭的清洁生产与化产回收已经有了长足进步,山西焦化行业步入了规模化大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