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雪琴
简介过雪琴,女,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多年来,过雪琴扎实工作,认真办案,她连续三年每年办案180件以上。江苏省人民法院授予她“省人民满意法官”的称号。200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为她荣记一等功。[1]
人物特写2000年8月,天气异常闷热,可过雪琴却冒着酷暑奔走在扬州市郊的乡间小道上,汗流浃背的她,饿了就吃几块面包,渴了就喝几口清凉的河水,累了就在田埂上歇一会,她走村穿镇,为的是解决47件债权债务案,维护一个企业职工的利益。2000年初,扬州市东郊大桥旅游用品厂的主管单位国营邗江县林场解体,该厂一下子成了没娘的孩子。企业失去了靠山,困难重重,应收的货款收不回,工人的工资发不出。70多名职工开始为自己的生活担忧,群情难平。这时,企业领导请求邗江县人民法院帮助解决47件债权案。于是,法院立案,过雪琴承担起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案件。由于该厂的案件事实清楚,借条、还款保证俱全,立案后的第二天,过雪琴就带上一名书记员下乡去了。“我们是邗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关于旅游用品厂诉你欠款一案,法院已经立案,现在向你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同时,她向被告人展开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我现在就还钱。”许多当事人当即兑现了欠款。对哪些依然不还的,她从速开庭,一个月后,47个案件结束,无一上诉。
过雪琴是女性的缘故,不抽烟、不喝酒的习惯使她很容易地拒绝烟酒和吃请,但是有的当事人想到了送钱物。2000年6月,住在同一小区的某镇司法科长去她家敲门。由于经常接触,加上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她热情地招呼他坐下。寒暄了几句,他掏出了1000元现金,“这是给小孩的,给他买几件衣服。”“不行!”她一口回绝。猛然想起,自己正在承办该镇的一个案件,被告是该镇某厂,原告对其中一笔价值5万多元的货款没有提供证据,表示无法提供,并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她调查后也没有发现有利于原告的证据。她知道原告的这个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审理结果对被告有利,被告胜诉本来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她经受住了考验和诱惑。她在笔记中写道,不管他是不是案件的当事人,这钱我都不能拿,如果拿了一分钱,都是法律的悲哀。她将钱退给了当事人,案件也得到了公正处理。
过雪琴一年办上百件案件,平均两三天结一件案件,靠正常的工作日是无法完成的。平时只有起早带晚抓紧办,多年来双休日加班,也形成了习惯。有时女同志在一起拉家常,过雪琴总有一种愧为人妻、愧为人母的无奈,只有避开这些话题。但是,在现实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却无法避免。一次,过雪琴爱人有事,安排她去接小孩放学。因为她集中精力忙于开庭,庭审结束已经很晚了。等她急急忙忙赶到学校时,学校已是一片漆黑。她的心里一惊,孩子到哪去了?她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可怕的想象,急忙往家赶,小孩正满面泪痕地坐在家门口。她一把搂住儿子,忍不住热泪滚滚,孩子,妈对不住你!母爱的天性让她心酸。她爱自己的儿子、爱自己的家庭,但她更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多年来,她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保持着高昂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她说,尽快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多办几个案件,是出于法官的良知,是为了压在心头的沉甸甸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