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锡笙
颜锡笙
(1922.2~1996.8) 男,济南市槐荫区张庄村人。1945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辽西省锦县卫戍司令部工人教导团队长、指导员,热河省新东县武委会政治股长、县政府民教科长兼秘书,辽西省二十一军分区独立四团供给处副主任。建国后,曾任北京市南下工作团三分团一大队总务股长,长沙市中南军政大学第二分校供给处军械股长,第二十二步兵学校校务部管理科副科长,广州军区第四政治干校营房管理科科长,第一政治学校校务部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等职。曾受嘉奖、荣立三等功各一次。1972年8月错受处理,被遣送回原籍。1978年11月予以平反,由复员改为退休 ,后改为离休。离休后10多年,利用自己掌握的食用菌培植技术带领农民脱贫致富,为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1986年被授予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还先后获得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劳动模范,全国老有所为精英奖,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市文明市民标兵等荣誉称号。1987年曾当选为中共十三大代表。1996年8月9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