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胡同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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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东城区西北部,东起细管胡同,西至交道口南大街,南与北剪子巷、文丞相胡同相通,北与花梗胡同相通,属交道口街道办事处管辖。

大兴县始置于金,是其时的大兴府首县。元灭金后,设大都路总管府,撤大兴府。明初,国都南迁,大都路总管府改为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北平府升为顺天府,下设大兴、宛平两个依郭县,以鼓楼为界,东为大兴,西为宛平。清因之。县署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在今大兴胡同西口北侧。民国十七年(1928),首都南迁,北京又改为北平,二十四年(1935),大兴县政府由北平迁驻大红门。县署改为他用,今被东城公安局占用。据载,大兴县署旧有大门,仪门、大堂、二堂至署内六层。大门之内有监狱、土地祠、县丞和典史署,占地四千平方米。现大部建筑拆除盖楼。大兴县署对面有大兴县城隍庙,庙西有万善寺,尚存,作为民居。明清之时,有城隍出巡祈雨活动,民国后废除。

大兴胡同,明朝属教忠坊,称大兴县,清朝属镶黄旗,清乾隆时称大兴县胡同,光绪时称大兴县署胡同,民国时复称大兴县,并将县署两侧胡同分别称为大兴县东胡同与大兴县西胡同。1965年整顿地名时将大兴县东胡同、大兴县西胡同并入,改称大兴胡同。“文化大革命”时撤“县”,称大兴胡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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