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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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代表在出席人大会议期间,审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2)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本行政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4)审议、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5)审议被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包括法律案。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一般采取出席大会全体会议、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参加小组会议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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