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水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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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水,194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博山凤凰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博山区李家窑村党总支书记。

他从1972年连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先后被评为市乡镇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区优秀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荣立特等功一次,先后当选区第一至第九届人大代表、两届市人大代表和一届市党代会代表。1994年被推选为淄博市经济师协会副会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淄博市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

70年代初,他带领村民办起了博城地区第一家村办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他的主持和决策下,上项目办企业,由单一加工发展到拥有17个独立核算企业、2个工业研究所,(其中3个企业列入省、市骨干企业)的实业总公司,形成集工、科、贸、第三产业和房地产开发于一体的经济实体。1994年底,固定资产达9500万元,公共积累8000万元;全村社会总产值达到2.4亿元,其中工业产值2.1亿元,实现利税2600万元。与1985年相比,社会总产值增长74倍,固定资产增长56倍,公共积累增长48倍,年增幅率保持45%以上。昔日,村人均收入仅300元,如今,人均收入达到3300元,全村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往上了新楼房,率先步入了小康。

该村连续三年名列淄博市百强村,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明星村、文明村、小康先进村、发展乡镇企业龙头村和博山区“十星级”明星村称号,村党总支连续数年被评为先进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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