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史志办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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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史志办公室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机构,隶属省委,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和地方志研究编纂工作,为正厅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修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党史和修志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和海南地方志史料的征集及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供海南重要史料的工作;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地方志方面的史书、著作文稿、影视作品的编辑、整理和出版发行工作。

(三)负责审定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史志工作部门的研究成果、海南重大历史题材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出版刊物、影视音像等作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海南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教育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四)承担全省史志学术研究成果的评审、管理工作。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一)秘书处(机关党委、工会)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党群工作;拟定本省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修工作规划;负责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料征集处

负责征集、整理海南中共党史和地方志资料,编写专题史料丛书,撰写重要历史人物传记;承担史志资料现代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党史编审处

负责海南中共党史的研究,承担海南中共党史正本、专题史、专题丛书的编写工作;指导市县中共党史编纂工作。

(四)省志编审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海南省志》的编修工作方案,指导省直有关单位承担的分志编修工作;承担《海南省志》的编纂及出版工作。

(五)市县志指导处

指导、检查、督促各市县的志书编修;对市县志书进行审查验收

(六)科研宣教处

组织开展全省史志课题研究协作学术交流和成果评定工作;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和省情的宣传教育;参与本省革命历史纪念设施和教育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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