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事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和办法、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并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八、负责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和其他人事考试工作。
十、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事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综合管理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涟工作的外国专家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