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
学校简介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新形势下为适应对外开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而创办的具有基础性、实验性和开放性的现代化新型学校。
学校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美的太子湖畔,占地26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始建于1998年,是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目前,学校设初中部和小学部,共有学生4000余名,教师300余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8%,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41%。教师中特级教师3人,市管专家2人,市学科带头人12人、省骨干教师9人,市优秀青年教师18人。
建校九年来,我们始终坚定不移的遵循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原则,坚持“外语特色、文理并重、国际合作”的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在“办学规范、管理科学、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工作目标指引下,近年来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现任领导李茵
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校长,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学物理高级教师,民建武汉市副主委,武汉市劳模联誉会副会长,省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会理事,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武汉市人大代表。
1989年获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市一等奖,1995至今七次获得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奖。1998年获市政府专项津贴。2004年被评为市中青年专家,2006年获市优秀人大代表光荣称号。
曾七次指导学生在全国应用物理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研究课《电流的磁场》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电压》获市优质课一等奖,论文《物理实验与改进》获省二等奖。1995年在武汉市第八届职工技术能手大赛中获二等奖。在此期间,先后出版的书籍有《初中物理分类解答》、《初中物理竞赛名师指导》、《物理热门题》等专著。1999年任武汉外校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及教育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学校被中央教科所定为《中央教科所教育创新实验学校》,撰写的关于《创新教学模式》的开题报告,通过大量专家论证,该课题已列为武汉市十五重点课题,并获百强科研学校奖。
违纪条例
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
违纪学生处分条例在校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移交工读学校等处分。
对学生的处分由政教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消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政教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消处分。处分撤消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学生档案。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口头警告。(班主任提出,政教处备案)
1、迟到、早退5次以上,旷课半天以内;
2、无故不交作业5次以上;
3、在课堂上吵闹,影响教学;课间吹口哨,在教学区打球及踢水瓶等杂物;
4、侮辱同学人格,取绰号,外出上网(初次);
5、有乱写乱画、乱扔乱丢行为;
6、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升旗、三操、开会、义务劳动);
7、破坏公共秩序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书面警告。(年级组提出,政教处备案)
1、迟到、早退10次以上,旷课半天以上3天以内;
2、无故不交作业10次以上;
3、不服从管理,不接受教育,顶撞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在校门关闭期间,采用非正常手段离开学校的;
4、谈情说爱,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
5、有意损坏公物(情节轻且照价赔偿);
6、私藏凶器,不听劝阻,小偷小摸一次,抽烟、喝酒(初次);
7、考试作弊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记过或记大过(政教处提出)
1、旷课3天以上10天以内;
2、私自离校出走3天以内;
3、经常抽烟、喝酒或赌博一次;
4、经常外出上网;
5、结伙打架、辱骂教师或管理员;
6、勒索他人钱财、盗窃财物(价值较少);
7、有意毁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
8、有辱骂,威胁门卫工作人员;翻墙,翻门,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离开校园等严重违纪行为。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校长办公会研究)
1、无心学习,不交作业,屡教不改;
2、无故旷课10天以上;
3、勾结校外人员来校肇事,造成严重后果;
4、盗窃财物价值较多(价值在500圆以上);
5、外出上网,经教育不改的;
6、破坏公共设施,损失严重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勒令退学或移送工读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主管部门备案)
1、参加流氓团伙,有违法行为,被公安部门受审;
2、多次严重违纪,受记过处分,虽经教育,屡教不改,严重干扰学校秩序,影响校誉;
3、触犯刑法时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处分学生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口头警告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决定提出,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由政教处审核,留校察看、移送工读学校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2、处分学生要规定程序执行,先由学生填写《纪律处分登记表》,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交年级主任审阅签字,提出处理意见,由政教处审核,再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3、处分学生前,班主任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取得家长配合。年级组、政教处要分别和有关学生谈话,使被处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做到工作不到位,不宣布处分意见。
4、受处分的学生已改正错误,进步明显,经师生评议,学校批准方可撤销其处分,并予以公布。撤销处分也要按规定程度进行。
5、违纪学生如果认错态度好、有检举他人严重违纪者可以考虑减轻处分等级。
6、凡有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将取消该生所在班级当月文明班集体评选资格。
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
2008.3.21
文明评比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文明班级评比细则
一、课间操:
1.满分10分,其中考勤3分,质量7分。
2.计分评分标准:
①按班计算考勤、缺勤一人扣0.5分,迟到三人次以缺勤一次处理。
②按班考察质量,质量评分要准确,集合集体不准时扣2分,1人次1节未做扣0.5分,不听口令,集合或做操讲话,提前离开扣1—5分。
3.各班体育委员负责向政教处汇报当天学生缺勤同学名单。
4.下列几种学生不应计入人数
①参加学校各种集训队,并在早晨训练的同学。
②因病、因事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备注的同学。
③广播室及担负两操检查的同学
5.考核:学生会,解释权:政教处。
二、晚自习纪律
1. 满分5分。
2.评分标准:教室不安静扣1—5分;自习期间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包括小教室、走廊、办公楼、宿舍楼及楼外)学习扣1—2分,早退或中途频繁进出扣1—2分。
3.考核:学校领导、纪律部。
三、教室卫生
1.总分10分。
2.评分标准:地面清洁3分,墙壁干净,无污迹1分,门台干净1分黑板,电扇、讲台、照明灯清洁1分,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乱写乱画及灰尘1分,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入箱2分,走廊及栏杆干净1分。
3.考核:生活部及值班领导早、晚各检查一次。
四、公寓纪律
1.总分10分。
2.评分标准:按时就寝2分(熄灯后就寝1次扣1分),保持安静4分(有喧闹声酌情扣1—4分),熄灯后仍用照明工具扣2分,在寝室打牌扣4分,发生打架等违纪的扣1-10分。
3.考核:纪律部
五、公寓卫生
1.总分10分。
2.评分标准:地面清洁2分,床铺整洁3分,墙壁干净1分,小件干净1分,小件定位2分,包干区2分。
3.考核:每天三次检查,由生活教师交换检查评分。结果由领班统计,周末交政教处。
六、眼保操
1.总分5分
2.评分标准:出勤2分,质量3分
3.考核:校医、生活部
七、课外表现
1.总分10分
2.评分标准:重大违纪发生一次扣10分,好人好事每次加1—10分。
3.考核:政教处、保卫科值班人员。
八、宣传
1.总分为15分,其中黑板报总分为10分。
2.评分标准:每周取前5人名,分别奖1—5分;在省市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凭原件到政教处登记,每次奖3分。
3.考核内容分广播稿、校报校刊和黑板报三大部分。
4.考核:文艺部、宣传部
九、班风
1.满分50分。
2.班风评估人系所在年级组长、教务处值班人员。
文化活动本校经常有类似于外语节的活动,会有一些学校自己组织的卡拉OK大赛、书法比赛、创新才艺大赛、运动会、钢琴音乐会 等等。每年还会组织同学参加“海外实践行”,去英国、美国、日本 等。主张快乐学习,开创学生的自主能力、实践能力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