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
余家庆主编的《新闻学辞典》关于新闻价值的解释是:“新闻价值是选择和衡量新闻事实的客观标准,即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素质的总和。素质的级数越丰富越高,价值就越大。”
所谓新闻价值,就是指凝聚在新闻事实中的社会需求,就是新闻本身之所以存在的客观理由,在我们比较固定的认识中,它包括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以及趣味性等几个基本属性。
新闻价值是新闻事实本身所包含的满足社会需求的素质的总和。新闻价值要素包括真实性、时新性等不变要素和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等可变要素。新闻事实所包含的价值要素越丰富,级数越高,新闻价值就越大。
进而言之,一个客观存在或发生的事实,能否成为新闻,然后被传播,应该取决于两点:一是在多大程度上及以怎样的方式与公众的利益相关联,二是能否满足人们的感官需要。在这里,所谓的公众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安全、公正、道德、荣誉、审美等社会价值利益,而心理感官需求则是人们对事物的好奇、趣味等的心理满足,当然不是猎奇,不是低俗、庸俗、粗俗,不是满足少数人需要的感官刺激。
衡量客观事实是否构成新闻的标准。最早形成于美国 。在19世纪30年代的报业竞争中,各报社老板和主编为扩大报纸发行量,十分重视对新闻事实的选择。20世纪初,美国 、日本的一些新闻学者,把新闻事实的选择标准统一到新闻价值这一概念上。在中国新闻界,这一概念分别由徐宝璜从美国、邵飘萍从日本引进。新闻价值作为选择报道事实的标准,有下列要素:时新性 、重要性 、接近性 、显著性 、趣味性、社会安全性。新闻价值对采访、制作、编辑等新闻业务有直接的作用。
其他定义:是指构成公共关系新闻的事实和材料本身所具有的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关系新闻需要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