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湄
吴湄(1907~1967)
吴湄,出生于上海。初中毕业后在惠群女中小学部任教。民国21年(1932年)肄业于上海暨南大学文学系。在此期间,她接触了进步文艺工作者,参加田汉领导的"南国社",成为一名话剧演员,后与王莹、陈波儿等同为上海影坛明星。民国24年,在一次演出活动中,吴湄看不惯蓝苹(即江青)的举止行为,不愿与之同台演出话剧《娜拉》,因而得罪蓝苹。民国28年,吴湄任进步妇女团体上海职业妇女俱乐部理事兼交谊股长,从事职业妇女工作。
民国29年,吴湄告别舞台、影坛,接办了一家行将倒闭的饭馆(梅龙镇酒家),自任经理,由于经营有方,营业日趋兴旺。从此,梅龙镇酒家成为进步戏剧、电影工作者经常聚会之地。于伶领导的进步戏剧活动缺乏经费,当时也由吴湄资助。吴湄一面应付社会上各类人物,包括一些反动政客,目的为维持酒家的存在,另一方面暗地接待与掩护进步文艺工作者,以保证他们有一个安全可靠的活动场所。
上海解放后,吴湄仍任梅龙镇酒家经理。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积极拥护公私合营。1956年1月任上海市饮食服务公司副经理。历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至第五届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分会第一至第四届委员,上海市民主妇联执行委员等职。"文化大革命"中北京派来的"造反派",持江青当年剧照责令吴湄交代"问题",进行残酷迫害。1967年10月25日,吴湄惨死于饮食公司,时年60岁。1979年2月24日,有关单位在上海龙华革命公墓为她隆重举行追悼会,平反昭雪,恢复名誉。